本项调查及取证皆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原则下进行。
(一)、婚外情调查:
1,提供目标方婚外情音像视频证据、2,提供婚外情行为实施者约会聚集地点及时间段、
3,选择性提供婚外情第三方个人资料、4,出具详细调查报告。
(二)、“包二奶、二爷”不良行为调查:
1,提供目标方包二奶、二爷详细录像(音)资料、2,目标方和被包方全程记录、
3,被包养方详细居住地点及特定个人情况、4,婚外房产调查.5,其他辅助资料、 详细调查报告记录。
(三)、婚姻过错调查:
1,提供目标方行踪记录、2,提供目标方有过错行为产生时的音像记录资料、3,目标方过错行为全程记录、
4,详细调查报告。
(四)、婚姻内暴力、遗弃调查:
1,提供婚姻内受害者验伤报告、2,提供婚姻施暴方品德记录、3,提供婚姻施暴方不良行为记录、4婚姻受害者自述、5,相关证人证词、6,律师服务。
(五)、婚姻维护及家庭危机处理:
1,对于产生婚外情行为的,2,进行计划性拆散处理。 对于包二奶、二爷的,进行破坏性处理,必要的可协助追究其刑事、民事责任。
2,对于婚姻过错方的,协助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律师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