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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收集情报,人们脑海里浮现的就是一个个带墨镜的商业间谍的形象。其实不然,在一般的情报中很少需要采取这种在法律边缘打“擦边球”,又往往费力而不讨好的手段的,在立法和防范的同时,一些工业发达国家还加大保密宣传的力度,利用大众传媒来披露商业间谍的活动。根据国外媒体报道,商业间谍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通过公开资料收集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开放的社会,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实际上在诸如行业年鉴、技术报告、专利文献、政府出版物、报纸杂志、互联网上都找得到,只不过需要有熟悉这类情报源及有关检索方法的人士才能在这类浩若烟海的信息海洋里及时找到相关的有用信息。
2. 通过与竞争对手有关联的机构、人员进行侧面收集
像有关的咨询策划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上下游关联企业,包括一些新闻媒体都是非常有效的信息源。只是在利用这些渠道进行情报收集时应注意不要超越法律与关联人员的职业道德的限度,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3、实地考察与访谈进行收集
对于某些企业与某些情报而言,直接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也不失是一种直接而有效的收集方式。只是这类方式一般无法触及到太实质的问题,另外对情报人员组织访谈的素质与技巧亦有一定的要求。
4、通过企业内部员工建立人际网络来收集
因为企业内部蕴藏着丰富的信息资源,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基本员工等涉及面广,在与外界人际交往过程中可能会及时发现一些对企业至关重要的新情况,以及竞争者的新动向等。从而形成了多元搜集信息的网络,极大拓展了竞争情报中灰色信息的收集渠道,信息的及时性和多样性也能得到提高和丰富。
企业竞争情报内部人际网的形成和运行并非能短期见效。影响其运作的关键问题是,必须营造一个有利于信息沟通与共享的工作氛围,促使员工自觉地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注企业的竞争环境,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5、通过窃听或截取通迅网络收集
美国的一家电讯器材公司在国际投标中屡屡败北,常常是在价格上略高于中标的公司。在分析失败的原因之后,他们发现对方的部门在自己的电话和传真线路上做了手脚,预先知道了投标的底价
为了防止发生此类事件,只好花费数十万美元增设防窃听的设备
6、利用考察、参观的机会收集
不少企业往往已做生意或合作开放为名,组织参观考察团,去对手企业参观。在参观考察过程中了解产品的工艺流程、设备水平等有用的情报。某国使馆的科级代表在参观日本的一家化工厂的时候,用手表相机拍下了这家公司为提高劳动效率而在各车间张贴的工艺流程表,从而解决了自己公司的问题,为此得到了巨额奖金。
7、窃取出差技术人员的资料收集
许多高科技企业常常派技术人员出差,进行设备维修或对售出的高技术设备安装调试。他们往往必须携带一些关键性的图纸和数据资料,而这些资料是十分珍贵的如不小心就会被窃取。美国波音公司一位经经理,一次去日本参加国际投标,住在东京某饭店,早晨散布回来以后,发现皮包里的文件被翻过了。最后经过调查发现他所住房间还装有窃听装置,并且查明他之所以住进这个房间,也是其竞争对手买通饭方面后给安排的。
8、收买内部人员收集
前面介绍的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以高薪收买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管理人员是典型的以拉出来的方法窃取情报的案例。这也是商业间谍所惯用的有效手段。美国一家公司高职位、高薪收买了澳大利亚某扬声器公司担任技术部经理的一名电子技术专家。该澳大利亚随之窃取了澳大利亚公司的录有新产品模型和海外客户等机密文件的7张磁盘后,跳槽到美国公司。在这家美国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回国设立分公司,结果被以前工作过的那家澳大利亚公司控告到法院,并被判了刑
9、以签订优惠合同为诱饵骗取情报
公司为了取得承包权都要千方百计地打通关节,争取中标。一些公司往往利用这种急于拿到工程的心理,向其索要重要资料、图纸。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1991年在国外建设一座发电站的时候,以数亿美元规模的冷却塔承包给国内一家企业为名,从这家公司取得了设备的有关技术,还要去了设备图纸。这家公司还报出了非常低的预算,然而三菱公司最后没有同这家公司谈判,工程承包给另外一家公司。结果这家公司承包未成反被套去了机密资料
10.打入企业内部收集
一家铸造公司雇佣了一名以旅游护照入境的工人,这名工人上班后表现积极,每天早晨很早上班,打扫卫生,清理现场,得到公司老板的信任。一天对老板的专业知识大加赞赏一番后,随后,漫不经心地询问有关公司技术的问题。老板在得意之余,借着酒力,大吹了一通他所掌握的关键技术。第二天这个工人就不辞而别了。后来经调查才发现,原来这个工人是泰国一家冶金公司董事长的儿子,他到这家公司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套取技术情报。法国的S公司接受一名商业学院的实行生。半年后这位实行生由于由于工作勤恳,业务熟练而深得公司领导的信任。有一次公司领导无意中同他提到了在东南亚的业务主要靠泰国的关系支撑,该关系可以和泰国政府搭上线。一月后,S公司领导人吃惊地发现泰国方面的合同全部被北欧的一个竞争对手抢走了,与此同时这名实行生也无影无踪了。
11、内部人员盗窃出卖情报
一名美国公司工作的台湾人,精通人造砖石制造技术。他全面掌握了这家公司制造人造砖石的秘诀。为了发财,他私下开了一家咨询公司,向外出售有关人造砖石的技术资料。一家对人造砖石有兴趣的公司向这位台湾人许以重金,获得这项技术。后来这家美国公司发现商业秘密被泄漏,调查清楚之后向法院起诉,最后胜诉。
12.通过形形色色的国际展览会收集
国际上各种博览会很多,厂家大都要通过博览会宣传自己的产品和技术。这正是竞争对手收集技术、经营信息的机会。因此要防止秘密信息被窃取,携带的秘密资料要保管好,,废弃的资料也要及时销毁不要乱丢,介绍产品要注意分寸,既要引起卖方兴趣充分介绍产品,又要注意保护产品的关键技术。新开发的产品要及时进行专利注册,提供样品时要谨慎,防止仿造
13、通过电话咨询、问卷调查、信函或面访等方式向第三方收集
第三方主要是指与一个企业发生联系的组织机构或社会团体,如银行、广告商、经销商、供应商,上级主管部门,运输公司、质检部门、行业协会、信息中心等。因为一个企业不仅需要收集外部环境信息,而且也要将自身的有关情况,在上述组织的接触和合作过程中相互交流与传递。这些“情况”中既有公开发表过的信息,又有半公开的灰色信息。因而,通过第三方可以了解对手企业的一些相关情况。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情况”中也可能包含了双方签过合同(保密条款)或书面保密协议的商业秘密。如果第三方违反了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或者第三方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者的商业秘密,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上述情况已构成违法,这样的“第三方”应排除在竞争收集方法之外。所以,在通过第三方收集竞争对手的非公开信息时,应注意避免走进侵犯商业秘密的泥坑。
14、录用竞争对手离职人员收集S
注意该竞争情报的方式,其前提是该人员已解除与原单位的雇佣关系。他们在原工作单位形成或具有的经验、知识与技能,应属于他个人所有,不存在泄密和他人违反使用的问题。即使有些“跳槽者”带来的信息和知识是在原单位供职时获得的,只要原单位未有偿独占这种知识,雇员离职后其保密责任已解除,原单位的经营信息已成为他自己知识的一部分。
当然,如果所雇佣单位要求其对手企业的雇员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才被录用;或者“跳槽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为条件,对新单位要高价或其他图谋,则上述情况已触犯了法律,更不是竞争情报活动的运作行为。因而在录用对手企业员工时应注意其深层的背景,以维护竞争情报活动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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