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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民事诉讼中,案件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法院要对当事人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作出正确的裁判,必须建立在对该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予以认识的基础上,而要认识这些事实,就必须借助于各种证据,因此,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依据
案件中的某一事实是否存在,其存在的具体状况如何,审判人员只能依据各种证据材料来认识,只有通过依法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才能弄清案件事实的真相,才能分清双方当事人的是非责任,除调解结案的以外,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要作出裁判,正确的裁判只能建立在证据可靠的基础上,否则难以保证公正与合法性。
(二)证据是当事人进行诉讼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手段
当事人进行诉讼,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在诉讼中就必然会提出有利于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提出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惟有如此,才能达到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目的。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不论是人民法院还是当事人,证据的运用都是一个十分重要问题。证据是诉讼开始的基础,也是诉讼继续进行的推进器,还是引导诉讼走向终结的决定性因素。所以,证据制度构成了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证据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最高法院也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2002年4月1日最高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是我国目前最为完整、系统规定证据制度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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